中獎號碼(以下對獎號碼如有錯誤,以台彩公司開獎紀錄為準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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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年09-10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
特別獎 | 15719324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1,000 萬元 |
特獎 | 11661657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200 萬元 |
頭獎 | 64718986、49313179、29736314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20 萬元 |
二獎 |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 萬元 |
三獎 |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 萬元 |
四獎 |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5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5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 千元 |
五獎 |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4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4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 千元 |
六獎 |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3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2 百元 |
增開六獎 | 843、927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各得獎金2 百元 |
領獎期間自101年12月6日起至102年03月5日止
統一發票領獎注意事項
- 101年 7 - 8月 中獎者領獎期間自101 年10 月 6 日起至 102 年1 月 5 日止,請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.4%印花稅票(中五獎以上者),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。中特獎、頭獎、二獎、三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、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;中四獎、五獎、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領。
- 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,不得領獎。
- 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者,不得領獎。
- 中四獎以上者,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%所得稅款;同一筆交易若開立多張收銀機發票,僅其中一張中獎時,領獎時須一併提示同筆交易之其他張統一發票收執聯。
- 中獎之統一發票,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一個獎金。
- 其他有關事項,均依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」規定辦理。
- 若有任何兌獎疑義,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:(02)-23961651。
引用至:http://tw.money.yahoo.com/previous_luckynumber & http://invoice.etax.nat.gov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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